通知群益投信經理之「群益多重資產組合基金」及「群益環球金綻雙喜基金」等共8檔基金(下稱旨揭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14條規定,自114年12月30日起生效乙事。 2025/11/17 一.旨揭基金為「群益多重資產組合基金」、「群益環球金綻雙喜基金」、「群益潛力收益多重資產基金」、「群益全民成長樂退組合基金」、「群益全民優質樂退組合基金」、「群益全民安穩樂退組合基金」、「群益優化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及「群益印美戰略多重資產基金」共8檔基金。 二.旨揭基金係依據金管會114年2月24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86402號令及金管證投字第11303864021號令規定,增訂得投資外國虛擬資產指數股票型基金;其中,「群益多重資產組合基金」、「群益環球金綻雙喜基金」、「群益全民成長樂退組合基金」、「群益全民優質樂退組合基金」及「群益全民安穩樂退組合基金」係依據109年5月26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62109號公告規定,增訂得為避險或增加投資效率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群益多重資產組合基金」及「群益潛力收益多重資產基金」係配合110年11月4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4627號函規定調整「高收益債券相關用語」。 三.旨揭基金修訂後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14條,自114年12月30日起生效。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