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投資境外基金應透過合法之基金銷售機構,投資其他金融商品亦應慎選合法金融機構,勿投資未經核准之境外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
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交易約定事項
本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交易約定事項為信託總約定書之附屬約定,委託人已於合理期間充分審閱並明瞭本交易約定事項所載全部內容,並願遵守各項規定。
壹、 交易時間
一、正常營業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例假日除外)上午九點至下午三點半(境內貨幣型、類貨幣型之基金申購時間為上午十點半)前辦理完成。
二、單筆交易:於正常營業日之交易時間內,交易為當日生效;若透過網銀交易,於正常營業日之交易時間後申請,則交易為次一營業日生效。
三、定期定額基金:定期定額約定扣款,須於約定扣款日之「前一日曆日」辦理申請,始為當月有效,逾期則為次月扣款(若委託人於約定扣款日當日申購,則視為次月扣款)。如欲刪除「新申購但尚未執行扣款之定期定額基金交易」,須於定期定額扣款日之「前一日曆日」前辦理變更事項申請。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交易無法執行時,該筆交易將自動遞延至次一營業日始生效,請委託人自行確認申購交易是否成功,且受託人不另通知。
貳、投資門檻
一、境內外基金
(一)委託人了解基金申購、轉換、贖回、贖回再申購等交易,所申請之指定投資標的,以受託人所公告之基金公司及基金類型為限,且交易設有最低交易及留存金額之限制。
(二)各幣別對應之最低申購金額、增額級距、最低轉換、贖回金額/最低保留金額如下表:
交易幣別(單筆)
|
最低申購金額
|
增額級距
|
最低轉換、贖回金額/最低保留金額
|
台幣
|
10,000
|
1,000
|
3,000
|
美元/歐元/英鎊
|
300
|
100
|
100
|
瑞士法郎/澳幣/加幣/紐幣
|
500
|
100
|
100
|
日幣
|
40,000
|
1,000
|
10,000
|
瑞典幣/港幣/人民幣/南非幣
|
3,000
|
1,000
|
1,000
|
交易幣別(定期定額)
|
最低申購金額
|
增額級距
|
最低轉換、贖回金額/最低保留金額
|
台幣
|
3,000
|
1,000
|
3,000
|
美元/歐元/英鎊
|
100
|
100
|
100
|
瑞士法郎/澳幣/加幣/紐幣
|
200
|
100
|
100
|
日幣
|
20,000
|
1,000
|
10,000
|
瑞典幣/港幣/人民幣/南非幣
|
1,000
|
1,000
|
1,000
|
(註1)、上述最低轉換、贖回金額及最低保留金額,係以投資之信託本金為準。
(註2)、外幣申購「境內基金」不適用定期定額交易。
(註3)、外幣申購「境內基金」不包含澳幣。
(註4)、限以委託人於受託人開立外幣存款帳戶持有之人民幣申購人民幣計價基金,尚未開放使用台幣申購人民幣計價基金。
(註5)、後收型基金不開放部分轉換、贖回與定期定額申購。
(三)機器人理財投資組合之投資門檻(單筆申購/定期投資皆相同)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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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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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息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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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聯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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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型
|
進階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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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型
|
加強型
|
僅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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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別
|
台幣
|
台幣
|
美元
|
台幣
|
美元
|
台幣
|
美元
|
南非幣
|
台幣
|
最低申購/加碼金額
|
1,000
|
10,000
|
300
|
10,000
|
300
|
10,000
|
300
|
3,000
|
10,000
|
增額級距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100
|
10
|
100
|
100
|
最低減碼金額(市值)
|
1,000
|
3,000
|
100
|
3,000
|
100
|
3,000
|
100
|
1,000
|
3,000
|
最低保留金額(市值)
|
1,000
|
10,000
|
300
|
10,000
|
300
|
10,000
|
300
|
3,000
|
10,000
|
(註1)、符合最低申購金額門檻後,每一累進單位投資金額需符合上述各幣別之增額級距。ex:委託人以美元申購配息機器人一般型,投資金額超過美元300元後,金額可為美元310元、320元、330元…等。
(註2)、委託人進行機器人理財投組部分贖回(減碼)時,係以投資資產現值(市值)之百分比來換算贖回金額,該投資組合之贖回金額須同時符合上述最低減碼金額及最低保留金額。
(註3)、委託人部分贖回(減碼)時,若遇持有投資組合之基金無法等比拆算時,委託人同意以系統可拆算之比例承作。
(註4)、王道機器人依投資門檻金額區分為新臺幣1,000元(基本型)及新臺幣10,000元(進階型),投資金額將影響機器人理財的投資評估建議(如基金檔數、投資組合及資產配置等) 。
(註5)、前述投資門檻及內容,受託人保留變更之權利。
二、其他標的:依各標的產品發行條件說明書及受託人規定辦理。
參、交易費用說明
一、申購手續費:申購時,最高收取不超過信託本金之3%。
二、信託管理費:每年每次(筆)信託管理費為信託本金之0.2%,按實際持有日數計收,不足一個月者按日計算。於委託人每次(筆)贖回信託本金時,自贖回價款中扣除,每次(筆)最低收取新臺幣100元整或等值外幣。另OBU之每次(筆)最低收取費用如下表所示:
幣別
|
USD
|
EUR
|
GBP
|
CHF
|
AUD
|
CAD
|
金額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幣別
|
NZD
|
JPY
|
SEK
|
HKD
|
CNY
|
ZAR
|
金額
|
20
|
2,000
|
200
|
200
|
200
|
200
|
三、基金轉換手續費:基金轉換時,受託人依信託憑證每次(筆)收取新臺幣200元或等值外幣;若各基金公司對轉換交易另訂有轉換手續費之費率或收取方式者,則從其規定。原始申購為貨幣型或類貨幣基金轉換為股票型、平衡型或債券型基金,需加收轉換差額手續費。相關費用由受託人自委託人帳戶中扣收。另OBU之每次(筆)收取費用如下表所示:
幣別
|
USD
|
EUR
|
GBP
|
CHF
|
AUD
|
CAD
|
金額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幣別
|
NZD
|
JPY
|
SEK
|
HKD
|
CNY
|
ZAR
|
金額
|
20
|
2,000
|
200
|
200
|
200
|
200
|
四、基金其他費用:委託人須依各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規定,負擔各基金經理公司或受託人所規定之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經理費、保管費、分銷費、轉換手續費、贖回手續費、短線交易費用、擇時交易費用)及瞭解各項交易限制(包括但不限於申購、贖回、轉換、短線交易、擇時交易)。
五、機器人理財費用說明:
收費項目
|
說明
|
平台使用費
(不收申購手續費及信託管理費)
|
- 計算方式:每日依委託人於機器人理財投資組合內的最新淨資產總額乘以所適用之年費率再乘以 1/365(閏年則為1/366) (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六位) ,按日計算並按月加總計收。台幣投資組合:四捨五入後不足1元者免收;外幣投資組合:四捨五入後不足0.01元者免收。
- 收取方式:按月收取,費用將於次月的第一個營業日直接自委託人指定帳戶中扣款,若扣款不成,則累積至次月扣款,連續六個月扣款不成,則強制贖回,並自贖回款中收取未繳之平台使用費。委託人全部贖回任一投資組合時,不滿一個月之費用將於贖回價款中扣收。委託人申請「終止推介」,受託人將於終止推介後逕行將機器人投組全部贖回。
- 委託人與受託人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
(註1)、委託人透過機器人理財完成申購之交易,受託人僅收取機器人理財之平台使用費。
(註2)、平台使用費之收取起迄日:自該筆投資組合扣款日起至全部贖回之前一日曆日止,請於扣款前一日確認帳戶餘額是否足夠。
(註3)、委託人仍須依各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規定,負擔各基金經理公司或受託人所規定之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經理費、保管費、分銷費、轉換手續費、贖回手續費、短線交易費用、擇時交易費用)及瞭解各項交易限制(包括但不限於申購、贖回、轉換、短線交易、擇時交易)。
(註4)、平台使用費計算公式:每日平台使用費=投資組合每日淨資產總額*年費率*1/365天(閏年則為1/366天)
範例:若2020.4.1~2020.4.30委託人持有一個機器人理財投資組合
(a)假設此投資組合:
04.01淨資產總額為新臺幣10,000元
04.02淨資產總額為新臺幣9,980元
04.03淨資產總額為新臺幣10,110元
04.04~04.30每日淨資產總額皆為新臺幣10,000元
(b)4月平台使用費為:
(10,000*1%*1/365) + (9,980*1%*1/365) + (10,110*1%*1/365) + (10,000*1%*1/365)…… + (10,000*1%*1/365) = 0.273973 + 0.273425 + 0.276986 + …… + 0.273973 = 8.221655,四捨五入至元後其收取費用為 8 元。
(註5)、以外幣申購機器人理財,平台使用費計算方式及收取方式皆與台幣相同。(美元申購者以美元計收,南非幣申購者以南非幣計收)
六、其他標的交易費用:依各標的產品發行條件說明書及受託人規定辦理。
肆、授權扣款與交易流程
一、委託人授權受託人於委託人之指定扣款帳戶扣除委託人依約應給付之信託本金及手續費等各項費用,委託人無庸另行開具取款憑條。委託人應於指定投資日之前一金融機構營業日營業時間內,於指定扣款帳戶留存足額之扣款金額(含信託本金及手續費等各項費用)。
二、基金指定扣款日若非該基金下單日則順延至次一基金下單日暨受託人營業日,但若遇電腦系統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致未能於指定扣款日進行扣款時,委託人同意順延至障礙事由排除後之受託人營業時間內始進行扣款。委託人所指定之投資標的如遇基金清算、合併或經投信事業、基金總代理人、境外基金機構通知無法受理交易時,委託人瞭解並同意暫停該基金之扣款,至該基金重新對外接受申購時止。
三、贖回交易時,臺幣信託以新臺幣支付,外幣信託贖回款幣別應以贖回時信託投資標的計價幣別為之,委託人不得指定贖回款入帳幣別。贖回指定標的之贖回款,將轉入委託人本次交易所指定之贖回入帳帳號,如前開入帳帳號因戶況異常而導致入帳失敗,委託人同意由受託人改以委託人於受託人辦理入帳作業時最新開立且有效存續之存款帳號辦理入帳,如上開帳戶均無法存入款項時,於委託人提領前由受託人代為保管。自委託人申請贖回或處分日起至受託人返還前或保管信託財產之期間,受託人不計付利息。
四、指定投資標的因國外有價證券之規定而限制、暫停或指定日期贖回時,委託人無條件同意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委託人自交付信託資金後至產品發行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或返還,惟自產品發行日至到期日前之期間,委託人若要求終止信託時,應依提前贖回之規定辦理。
六、受託人於投資標的到期或提前贖回時,在扣除相關必要費用及稅捐後,將依委託人原始投資幣別存入委託人於受託銀行指定扣款帳戶內。如該指定扣款帳戶無法存入款項時,委託人同意由受託人改以委託人於受託人辦理入帳作業時最新開立且有效存續之存款帳號辦理入帳。
七、由於投資市場變動之不確定性,受託人不擔保委託人之投資標的於產品發行日前一定成交,若停止或取消本投資標的時,委託人同意受託人無息退還委託人信託本金及手續費。
伍、基金定期定額投資
一、若配合特殊專案者,其優惠手續費率按專案內容計算。
二、若委託人欲變更扣款到期日時,須另填寫申請書變更辦理。
三、定期定額標的經全部轉換或部分轉換後,每期扣款之投資標的仍為轉換前之原投資標的,應繳之手續費用,將依原扣款標的之手續費率計算。
四、全部贖回定期定額信託投資之約定仍然有效,委託人如欲停止定期定額信託投資,請填寫「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定期定額信託投資之終止或暫停。
五、每一定期定額投資約定之扣款以全額扣足(含各項費用)為準,如有不足即視為扣款失敗,個別憑證編號連續3次扣款失敗,視同委託人暫停該投資標的繼續扣款之意思表示,受託人即自動為委託人辦理「暫停扣款」,委託人須重新申請恢復扣款,始得恢復扣款。
六、定期定額變更事項之申請日若為定期定額扣款日時,該變更事項將自動順延至下一日曆日生效。
七、委託人異動信託金額或扣款日期時,若投資屬性已不符基金風險屬性,不得增加信託金額或扣款日期。
八、受託人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目前未提供定期定額投資方式。
陸、基金投資其他約定事項
一、基金短線交易及擇時交易:委託人瞭解受託人係以自己名義為委託人申購基金,受託人承作基金交易,對委託人從事基金交易如符合公開說明書短線交易、擇時交易認定標準者,除依法應依主管機關所規定之格式提供委託人相關資料予基金公司或總代理人,並應依基金公司或總代理人之指示或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規定,拒絕委託人之新增申購外,受託人將配合依基金公司或總代理人之指示或依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規定收取相關費用。
二、為維護委託人之權益並防止任何可能有害境內外基金之交易活動(包括但不限於短線交易及擇時交易),總代理人或境內外基金機構可自行決定拒絕接受、暫停或取消執行任何被視為(可能)涉及前述相關交易活動的訂單,並無須為此對銷售機構或/及委託人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公平價格調整及反稀釋機制彙整說明:為保護既有委託人之權益,部分境外基金設有公平價格調整機制及反稀釋機制規範,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四、基金配息可能涉及本金之說明: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另基金進行配息前有可能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委託人可至各家基金公司或總代理人網站查詢最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配息之費用等相關資料。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
五、委託人持有之基金,若當月可分配收益總金額如未達各系列基金配息門檻,則當月之收益分配將會再投資原基金。
六、臨櫃交易目前未提供機器人理財投資服務。
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就基金風險等級RR係計算過去5年基金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應市場價格波動,無法涵蓋所有風險(如:基金計價幣別匯率風險、投資標的產業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型風險等),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委託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另受託人所定之基金風險等級與前述公會所定並非完全相同,委託人之投資適配將以受託人所定之基金風險等級為準。
柒、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
受託人辦理信託業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惟不擔保委託人於本項投資之本金、收益、管理或運用績效,委託人應自負盈虧,並確實了解投資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之信託本金。本項信託資金非屬銀行存款,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捌、通路服務費
為提供信託服務,受託人依委託人之指示運用本信託資金,委託人瞭解並同意受託人得依市場行情與本項投資交易對手間之約定,自交易對手取得銀行通路服務費。委託人瞭解並同意受託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之相關交易時,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得作為受託人收取之信託報酬。
玖、委託人身分限制(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之遵循)
一、委託人不得具有美國公民或居民身分、或依美國法律設立之法人、非法人團體、合夥或其他類似組織身分,或其他身分限制。委託人茲聲明其已明瞭前開投資限制,就其投資標的已符合各該公開說明書、法令或受託人有關委託人身分相關之要求或限制,如有不實應自負其責,並賠償受託人因此所受損害。
二、委託人若於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事宜後取得上開身分者,應於取得身分日起立即通知受託人,並應同時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出具及提供所需文件予受託人,且委託人同意贖回、退出或出售已投資之標的。如委託人未履行上開通知義務,致受託人因未遵循美國相關稅賦法令之規定而遭受或支付任何損失、罰款或其他類似款項者,委託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如受託人知悉委託人取得上開身分時,得立即通知委託人終止本契約及其他相關約定事項,受託人並得逕行贖回委託人所持有之全數國內或國外有價證券或基金之受益單位,贖回款項之處理依受託人相關約定辦理。
壹拾、個人資料之提供
委託人申購境外基金時,應遵守該等基金註冊地當地之法規規定,如委託人申購境外基金之交易經境外基金機構認定有疑似涉及擇時交易或短線交易,或受託人於本行帳戶內持有該境外基金所屬資產逾百分之二十五者,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得提供其身分證號碼等相關個人資料予該境外基金機構及其總代理人,以符合基金註冊地當地之法規要求。
壹拾壹、受託人受理客戶紛爭服務專線:080-080-1010(限市話)、傳真號碼:02-2658-8101 ;委託人相關重要資訊揭露請參看受託人網站公告。
壹拾參、本交易事項經受託人核對無誤、收妥應繳款項並登錄完妥後始生效力。
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
由於國內外有價證券之交易特性與存款、股票及其他投資工具不同,委託人於開戶及決定交易前,應審慎評估本身之財務狀況與風險承受能力是否適合此種交易,並充分瞭解下列事項:
境內外基金產品相關風險說明
一、基金並非存款,不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委託人須自負盈虧。受託人受託投資不保本不保息,除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或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均由委託人承擔。
二、基金買賣係以委託人自己之判斷為之,委託人應瞭解並承擔交易可能產生之損益,並瞭解其最大可能損失為所有投資本金。
三、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受託人辦理信託業務,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信託資金之運用績效及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風險預告、各該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投資基金所應承擔之相關風險及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委託人得至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s://www.fundclear.com.tw/)、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或各該基金公司網站查詢。
四、基金交易應考量投資標的及投資地區可能產生市場(政治、經濟、社會變動、匯率、利率、股價、指數或其他標的資產之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產業景氣循環變動、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法令、貨幣等風險,因前述風險、受益人大量贖回或基金暫停計算贖回價格等因素,或有延遲給付贖回價金之可能。
五、委託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委託人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又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委託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六、為保護既有投資人之權益,部份境外基金設有價格稀釋調整機制及公平市價規定,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七、委託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受託人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
八、委託人瞭解並同意受託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之相關交易時,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得作為受託人收取之信託報酬。
九、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且部分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費用 。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委託人可至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總代理人之公司網站查詢。
十、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類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主要特色係投資前揭基金之組合基金亦同),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委託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委託人於決定投資前,應充分瞭解下列以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暨配息涉及基金本金之特有風險 :
(1)、信用風險: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可能面臨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之風險。
(2)、利率風險:由於債券易受利率之變動而影響其價格,故可能因利率上升導致債券價格下跌,而蒙受虧損之風險,非投資等級債亦然。
(3)、流動性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可能因市場交易不活絡而造成流動性下降,而有無法在短期內依合理價格出售的風險。
(4)、匯率風險:委託人以新臺幣兌換外幣申購外幣計價基金時,需自行承擔新臺幣兌換外幣之匯率風險,取得收益分配或買回金轉換回新臺幣時亦自行承擔匯率風險,當新台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之匯率升值時,委託人將承受匯率損失。
(5)、委託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且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委託人。
(6)、若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為配息型或配息涉及到本金之基金,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基金進行配息前可能未先扣除行政管理相關費用。
(7)、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投資美國144A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淨資產價值30%;境外基金不限),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
(8)、委託人注意申購基金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充分評估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資料(如年化標準差、Alpha、Beta、及Sharp值等)可至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 ( https://www.sitca.org.tw/index_pc.aspx )查詢。
十一、投資於中國之基金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故並非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投信基金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雖可包括其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之股票、存託憑證或符合一定信用評等之債券等且法令並無規範投資總金額之上限,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故亦非一定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又委託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十二、境內外基金於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可能揭露貨幣風險,境外基金係以外幣計價(含避險級別),委託人之慣用貨幣(持有或常用作交易之貨幣)如是新臺幣,則須承擔取得收益分配或買回價金時轉換回新臺幣可能產生之匯率風險,亦即轉換當時之新臺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日之匯率升值時,委託人將承受匯兌損失。
本風險預告書之說明事項僅列舉大端,對於所有投資之風險及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無法一一詳述,委託人於投資前除須對本風險預告書詳加研讀外,尚應審慎詳讀各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須知或風險預告書等文件,對其他可能之影響因素亦有所警覺,並確實作好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以免因貿然投資而遭到難以承受之損失。
若委託人對上述有任何疑問或欲索取基金公開說明書,歡迎致電受託人客服專線02-8752-1111、080-080-1010(限市話)。
如因國內外有價證券交易所生紛爭,委託人可向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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