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元大投信所經理之「元大台灣卓越50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及其公開說明書部分內容乙案。 2025/05/22 一.依據金管會中華民國114年4月23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39757號函及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三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本基金為ETF連結型基金,於本基金信託契約第14條第1項第2款訂有投資主基金之比例限制。為避免因主基金停止交易,致本基金發生無法投資主基金受益憑證之情事而影響投資人權益,故修訂本基金信託契約第1條第1項第12款所訂之營業日定義。 三.另避免投資人大額申購或買回時所衍生之相關交易費用或成本,致本基金淨值被稀釋而影響既有受益人權益。為此,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112年10月20日中信顧字第1120053810號函,已將收取反稀釋費用之機制相關規定予以增訂於本基金信託契約。 四.本基金修訂事項自本公司公告日之翌日(即114年4月24日)起生效。惟涉及反稀釋費用相關規定,其實施日期將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內容及修正後之公開說明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查詢下載。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