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元大投信經理之「元大台股ETF連結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元大台灣卓越50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台股ETF連結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元大台灣高股息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二檔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及其公開說明書部分內容乙案。 2025/08/08 一.依據金管會中華民國(以下同)114年6月30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48322號函及旨揭二檔基金信託契約之「通知及公告」條文規定辦理。 二.「元大台股ETF連結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元大台灣高股息ETF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ETF連結型基金,其信託契約第14條第1項第2款訂有投資主基金之比例限制。為避免因主基金停止交易,致元大台灣高股息ETF連結基金發生無法投資主基金受益憑證之情事而影響投資人權益,故修訂其信託契約第1條第1項第12款所訂之營業日定義。 三.旨揭二檔基金新增發行 TISA 類型受益權單位,並配合修訂基金信託契約及其公開說明書,其首次銷售謹訂於114年7月1日。 四.另為避免投資人大額申購或買回時,因其衍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或成本使得旨揭基金淨值被稀釋進而影響既有受益人之權益,另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112年10月20日中信顧字第1120053810號函規定,增訂旨揭基金反稀釋費用機制,以保護受益人權益。 五.旨揭基金修訂事項自元大投信公告日之翌日(即114年7月1日)起生效。惟涉及反稀釋費用相關規定,其實施日期將另行公告。 六.修訂後之基金公開說明書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查詢下載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