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富盛投顧總代理安盛環球基金系列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更新乙事。 2025/05/07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 二、謹通知安盛環球基金系列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關於適用PAB排除標準子基金的綠色債券說明,略述如下:董事會已決議,下列適用巴黎協定基準(PAB)排除標準之子基金的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附錄中: (一)排除標準不適用於根據《歐盟綠色債券規則》所發行之綠色債券; (二)對於其他類型之收益工具,則依 AXA IM 綠色債券評估框架,並穿透適用 PAB 之排除標準於此等工具融資之項 目。影響之子基金: 1.ACT潔淨經濟基金 2.新興市場股票QI基金 3.全球綜合債券基金 三、上述變更將於2025年5月21日生效。預期不會對子基金之風險概況、成本與費用及投資組合之組成造成重大影響。 四、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一 下載附件二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