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野村投信(下稱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高盛新興市場債券基金依法規調整基金名稱後之警語。 2026/04/09 一.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高盛新興市場債券基金(下稱本基金),因過去1年每月底投資組合平均60%以上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故依說明一之規定調整本基金警語如附件。 三.附表所列之基金調整後之基金名稱後方警語,將自中華民國(下同)115年4月30日起適用,屆時相關變動將同步更新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須知及境外基金手續費後收級別費用結構聲明書,並依規定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 下載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