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復華投信經理之「復華全球資產證券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受益人通知作業乙事。 2026/02/05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下同)104年6月24日中信顧字第1040700190號函規定辦理。 二.旨揭基金修正信託契約,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1月20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68267號函同意在案,以下修正內容自115年3月13日起生效: (一) 於未涉及改變產品定位及基本投資方針、策略下,修改旨揭基金之收益分配相關條文。 (二) 修改旨揭基金之經理公司得為受益人之權益代為處理基金投資所得相關稅務事宜。 (三) 調整旨揭基金名稱後方警語。 三.其餘為配合路孚特(Refinitiv)更名、「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僅適用於含新臺幣多幣別基金)」(下稱信託契約範本)更新及實務作業所需,修正旨揭基金相關信託契約條款,前揭修正內容自公告日(115年1月20日)之翌日起生效。 四.依信託契約範本增訂反稀釋費用相關內容,生效日將另行辦理公告。 五.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