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復華復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高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數位經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7檔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乙事。 2026/09/11 一、 旨揭7檔基金為「復華復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高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數位經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中小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全方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台灣好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復華台灣科技高股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 修正信託契約,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8月31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50275號函同意在案,以下修正內容自115年10月23日起生效: 於未涉及改變產品定位及基本投資方針、策略下,調整放寬旨揭基金每一基金投資任一上市公司股票及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十規定之限制,並配合最新法令規定及「國內開放式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下稱「信託契約範本」),修正旨揭基金投資限制;「復華高成長基金」參酌信託契約範本文字,刪除與前開基金投資限制相關文字,修正經理公司報酬相關內容。 三、 「復華復華基金」、「復華高成長基金」、「復華數位經濟基金」、「復華台灣好收益基金」及「復華台灣科技高股息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配合信託契約範本增訂反稀釋費用相關內容,生效日將另行辦理公告。 四、 其他為因應信託契約範本調整相關內容,自公告日(115年9月1日)之翌日起生效。 五、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