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永豐投信經理之永豐滬深300紅利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乙事。 2026/02/25 一.依金管會中華民國115年1月27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67924號函、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8條、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34條規定辦理。 二.本基金新增受益人會議電子投票方式與配合指數提供者調整指數授權費及增訂反稀釋費用機制,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部分內容,本次修訂事項業經金管會核准在案,於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三.本基金為避免投資人大額申購或買回時因衍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或成本使基金淨值被稀釋,進而影響既有受益人之權益,依金管會112年10月13日金管證投字第1120354788號函規定增訂反稀釋費用機制,以保護受益人權益;修正事項於金管會核准後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惟施行日期將另行公告。 四.修訂後之基金公開說明書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查詢下載。 五.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