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元大投信經理之「元大多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八檔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及其公開說明書部分內容乙案。 2026/10/27 一、依據金管會中華民國(以下同)115年9月29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53415號函及旨揭基金信託契約之「通知及公告」條文規定辦理。 二、旨揭基金明細如下: (一)元大多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元大多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三)元大卓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四)元大店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五)元大高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六)元大經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七)元大新主流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八)元大2001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三、前揭基金本次主要係依115年4月24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81494號令,增訂投資上市公司股票之相關規定及依112年10月20日中信顧字第1120053810號函增訂反稀釋費用之相關規定。 四、本次修訂事項除涉及反稀釋費用機制之條文內容將另行公告實施日期外,其餘修訂事項自公告日之翌日(即115年9月30日)起生效。 五、旨揭基金修正後之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查詢下載。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