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達投信總代理之富達基金(下稱「本基金」)之基金管理機構名稱變更通知。 2025/04/11 一.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之規定辦理。 二.本基金之基金管理機構名稱,將由「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Luxembourg)S.A.」變更為「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Luxembourg)S.A.R.L」(下稱「變更事項」)。該變更事項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4年(下同)2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32810號核准;並預計於114年4月4日生效。 三.反映本變更事項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將於生效日後進行變更。 四.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