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野村投信經理之野村精選貨幣市場基金與野村貨幣市場基金合併乙事。 2025/10/21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下同)114年10月2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58056號函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辦理。 二.存續基金:野村貨幣市場基金。 三.消滅基金:野村精選貨幣市場基金。 四.基金合併作業重要時程如下: (一)消滅基金最後申購/贖回/轉申購日:114年11月25日。 (二)基金合併基準日:114年11月27日。 五.上述合併案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一 下載附件二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