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經理之「富蘭克林華美新興趨勢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積極回報債券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富蘭克林華美富蘭克林全球債券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合併乙事。 2025/06/16 一.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八十五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下同)114年5月29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45967號函辦理。「富蘭克林華美新興趨勢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積極回報債券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消滅基金;「富蘭克林華美富蘭克林全球債券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存續基金。 二.基金合併作業重要時程如下: (一)消滅基金最後交易日(含申購/買回/轉申購):114年7月11日。 (二)基金合併基準日:114年7月15日。 三.上述合併案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