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野村投信經理之「野村優質基金」及「野村高科技基金」(以下簡稱二檔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修訂暨配合修正公開說明書乙案。 2026/03/09 一.二檔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條文及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修正業經金管會115年2月12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32425號函核准。 二.依112年10月20日中信顧字第1120053810號函,野村高科技基金之信託契約增訂反稀釋費用機制,依規定增訂反稀釋費用機制暨其啟動門檻、收取及調整方式等事項,並舉例說明於公開說明書。該檔基金尚未啟動反稀釋費用機制,日後如正式施行,經理公司將另行公告之。 三.二檔基金增訂累積N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 四.除上述第二項及第三項之修正條文外,其餘修正於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五.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一 下載附件二 下載附件三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