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摩根投信經理之「摩根新興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更名為「摩根台灣新興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下稱本基金)暨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下稱信託契約)及配合修正公開說明書等事項如說明。 2026/08/13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中華民國(下同)115年7月23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47275號函辦理。 二、摩根投信針對本基金更名及相關修正信託契約事項於115年7月23日進行公告,有關本基金信託契約修正事項所適用之施行日期,詳下列所示: (一)信託契約第14條第7項第 37 款部分,依據金管會115年4月24日金管證投字第 1150381494 號函令:「放寬以投資國內股票為限之股票型基金與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運用基金投資任一上市公司股票且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逾百分之十者,得不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八款及第十七款本文規定之限制,但投資該股票比重不得超過該股票占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且投資該股票加計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5%為限」所為之增列,本修訂自公告日之翌日(即 115年7月24日)起生效。 (二)信託契約第14條第1項及第7項第33款及第34款部分,增訂創新板上市公司股票為投資標的及其投資限制,本修訂於115年9月11日為施行基準日。 (三)信託契約第1條、第5條、第9條及第17條增訂反稀釋費用機制、委託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基金款項收付作業,本項施行日期將另行通知。 三、為符合本基金主要投資國內之投資方針及範圍,本基金名稱變更為「摩根台灣新興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項基金更名施行日期訂為115年10月1日。 四、本基金信託契約其餘相關條文修訂,依據信託契約第35條規定,自公告之 翌日起生效。 五、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一 下載附件二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