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復華投信經理之「復華中小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復華大中華中小策略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受益人通知作業乙事。 2026/07/17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下同)104年6月24日中信顧字第1040700190號函規定辦理。 二.旨揭基金信託契約之修正,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6月30日金管證投字第1150343034號函(附件2)同意在案,以下修正內容自115年8月22日起生效: (一)於未涉及改變產品定位及基本投資方針、策略下,修改旨揭基金投資中小型企業之相關規定。 (二)修改「復華大中華中小策略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經理公司得為受益人之權益代為處理基金投資所得相關稅務事宜。 三.其餘為配合最新法規、實務作業、「國內開放式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及「海外股票型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範本」,修正旨揭基金信託契約相關條款,前揭修正內容自公告日(115年7月1日)之翌日起生效。 四.依上開信託契約範本增訂反稀釋費用相關內容,生效日將另行辦理公告。 五.上述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下載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行客服中心02-8752-1111由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